厦门市思明区某酒店项目公开招租公告

时间:2025-11-11

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1日10时起至2025年12月2日10时止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ichan.jd.com,户名: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9、31号A单元二、三、四层房产进行公开挂牌拍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方式

经公开招租只征集到1个意向承租人的,需补登招租信息公告,补登公告期限十五个工作日,若在补登公告期内仍只有此1个意向承租人时,补登招租信息公告期满后按有效报价确认成交。若在补登公告期内又出现1个或1个以上意向承租人时,则进入竞价程序。

二、招租基本情况

(一)出租范围: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北路29、31号第二层、第三层以及第四层A单元的三处房地产;

(二)建造年代:1998年;

(三)建筑面积及产权信息:各层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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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动产产权证及所有权人: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经营业态:酒店

(六)租期:10年,首次签约10年租期,10年租期内承租人无违约行为可续签5年租期。

(七)年租金缴纳方式: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标准按季度一次性缴纳,第一期租金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15日内缴纳,后续租金在前期租金所对应的租期到期15日前缴纳。租金涨幅每3年递增一次租金,每次涨幅3%。

(八)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50万元,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15日内随同第一期租金一并一次性缴纳,如合同期满且双方无争议则无息退返。

(九)装修期:装修期合计1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在缴纳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方可进场装修。

(十)物业费及装修押金:物业费及专项维修资金具体费用由承租人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后自行缴纳;装修押金应在装修进场前支付,金额100万元,装修期满如无争议则无息返还;如在装修期满前,承租人擅自撤场、不再履行本合同,则装修押金不予返还。

(十一)装修情况:装修不得擅自拆改主体结构,不得超结构荷载,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前,须自行将装修方案报消防、安全、环保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同意文件后再将相关材料交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同意方可施工。 若装修方案不符合审批要求或未审批擅自施工,或违规装修造成损失等,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人、相关部门及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承租人需自行办理消防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承租人竞商时需提供书面承诺,即中标后在装修期内需自行完成消防手续办理,否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租赁竞拍价格

起租价为4,358,855.00元/年(首年、含税),竞价幅度每次为50,000.00元。

四、参拍人资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0万元。

2.征信记录良好,未涉及重大诉讼、执行、行政处罚等案件。

3.参拍人具有酒店运营资质和丰富经验,需提供成熟项目运营方案及成功案例,合作酒店品牌属全国前十大酒店集团旗下。

五、资产交付

按租赁标的资产现状进行挂拍、移交,出租人对其可能存在的显性或隐性瑕疵,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担保,亦不承担因该等瑕疵引发的任何责任;如果竞买人做出决定,即表明已完全接受租赁标的的现状、品质及全部潜在风险与瑕疵,并自行对参拍行为及后续后果承担责任。过程中,出租人可给予必要的配合及协助。

承租人竞拍成交后,应于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与出租人完成《租赁合同》的签订工作;若逾期未签订,视为竞拍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出租人有权没收竞拍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后1个月,出租人完成租赁标的资产的整备工作,以符合交付条件。

六、特殊事项要求

1.承租人须负责向中国国内一家信誉优良的保险公司为租赁标的购买财产一切险并承担保险费用,被保险人为出租人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保金额应为租赁标的的抵债价值。    

2.原则上不允许承租人转租,因合作经营需要确需转租的,须由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转租,且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

3.承租人自愿放弃对租赁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出租人有权转让租赁物业所有权且无需征得承租人同意;

4.竞拍人参与竞拍需提供合作酒店品牌方案等相关材料。

5.承租人承诺,租赁期内使用租赁标的开展的全部经营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依法持有并维护相关经营资质;因违法违规经营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承租人负责应对日常包括消防检查在内的各种行政检查,因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停业整顿损失、整改支出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承租人需自行办理酒店经营所需的全部审批手续,并承担办理费用,确保经营期间资质持续有效。

8.竞买者竞价成功后,竞拍保证金交付出租人作为签约保证金,待《租赁合同》完成签署后,该保证金可转作《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最终因竞买方原因未如期签约的(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则保证金不予返还。

七、联系方式

辽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5号辽宁大厦2号楼

联系人:对公电话:024-66181713

毕经理,13204011273

王经理,13478341013

网址信息:https://paimai.jd.com/30967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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